各赴台旅游组团社:
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来,在国务院台办、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经过各方面达到共同努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随着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不断深入,一些影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秩序的现象已现端倪。为此,国家旅游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赴台旅游的监管工作,规范赴台旅游操作,切实保证赴台旅游服务质量。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各赴台旅游组团社在经营赴台旅游业务时,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必须与赴台旅游者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团费明细,包括景点门票、住宿、交通、娱乐等服务项目的价格。在团队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安排购物,不得擅自安排自费项目。
二、各赴台旅游组团社在经营赴台旅游业务时,要认真负责选择台湾地接社。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求地接社选择使用安全、舒适的旅游交通工具;并与地接社签订组接团合同,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
三、各赴台旅游组团社要切实加强对赴台旅游团队在台湾地区活动的管理。坚决禁止在组团赴台旅游和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中发生涉及赌博活动的行为。明确规定领队人员不得为游客参与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服务,自觉监督当地地接社及导游不得向游客介绍、推荐赌博活动,对游客自行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劝阻。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组团社报告,组团社要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四川省旅游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