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出行参考>管理公告>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编号:216更新日期:2011/12/5人气:
成都市旅游局文件成旅发〔2010〕183号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市)县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旅游企业: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业消防工作的紧急通...

成都市旅游局文件

成旅发〔2010〕183号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业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旅游明电〔2010〕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8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10〕281号)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冬季风干物燥,元旦春节集中、各种节庆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区(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消防工作形势,认真分析研判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区(市)县旅游局一把手、旅游企业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市)县旅游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以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游客密集地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到位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要督促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
  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宾馆饭店,特别是高层宾馆饭店,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消防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进行自查;A级旅游景区,重点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扑救作业面、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自查;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区(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业要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大力开展《消防法》、《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疏散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互救能力。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增强游客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做好应急值守报告工作
  各区(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有游客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全力组织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区(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业将消防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情况,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青旅管理公告和新闻

24小时咨询热线:400-0606-02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L-SC-CJ00002
总部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希顿国际广场C座 咨询邮箱:webmaster@cdcyts.cn

友情链接:ComeToChengdu 我趣旅行网 旅游攻略 第六感别墅度假 张家界旅游 郑州康辉旅行社 辛巴达旅行网 长沙周边旅游 机票代理 东莞旅行社 自由行 517Na旅行网 差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