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景区2008-2009冬季旅游促销政策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16日——2009年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组团到九寨沟景区旅游的旅行社
三、具体政策及方法:
1、对各旅行社实行购票奖励制。1张有效门票为1个有效统计依据。
2、活动期间,凡网上购买门票满300张(基数)的旅行社,可获得相当比例的门票奖励。对各旅行社实行“满百奖十”(300张为兑现基数)的激励措施,即每购买100张有价票,奖励10张淡季门票。
3、上述奖励门票仅限在2009年淡季期间(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和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过期作废)使用,但不计入2009年的组团数量。
四、活动执行:九寨沟管理局旅游营销处、财务处、 票务处、九网公司。
五、本促销政策解释权归九寨沟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0837-773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