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服务网点鼓励政策
为了加强我社服务网点的发展,公司拟定于今年对新成立的服务网点进行奖励。奖励政策为:每新成立一家服务网点公司给予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名额50个,先到先得,满额既止。新成立的服务网点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务网点必须临街落地。
2、服务网点的选址不能和已成立网点发生冲突,选址后需上报总部办公室进行审核,原则上是一条街只能成立一家服务网点。
3、服务网点的门面,需开间不能少于3米。
4、服务网点的店招、装修以及前台从业人员的着装须遵守我社统一要求。
5、服务网点的负责人须具备从业经验,熟悉旅游操作流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6、原本已是我社专线或服务网点负责人的,再申请成立新的服务网点,除了享有新成立服务网点保证金减半的优惠外,还可享有此奖励。
7、服务网点一经批准成立,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总部办公室提交服务网点相关的租店协议,逾期公司将另作选择。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