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前,由父母包办,妇女一般不外嫁他乡他族。4-10岁,由父母代为订婚,订婚前由媒人提亲,算命合婚。至17岁,正式举行结婚典礼。新中国建立后,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可以同其他民族通婚。提倡新事新办,婚礼热闹简朴。
蒙古族青年男女结婚,要选择吉日,男方要给女方家送彩礼。彩礼有现金、衣服、布匹、首饰、稻谷等。女方家陪嫁的东西有柜子、被褥、衣服、首饰、电器、自行车、大米、瓜子等。钥匙由女方家送亲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后,由新郎的母亲拿钱来赎钥匙,再交给新娘。结婚前一天,男方要把贴有红纸的猪肉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为礼物又让女方家用于招待宾客。
结婚这一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随下来女方家迎亲,同时要挑点青菜送新娘家。按习俗,迎亲过程中新郎不能说话,一切由陪郎应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到女方家后,新郎被安排独席吃饭,并不能动手,只能由陪郎夹菜喂新郎吃。当男方来的人把嫁妆挑、抬出门的时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门了。
新娘梳着少妇的发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穿着崭新的衣服。服饰尚青、黑色,衣裙的花边图案与上衣的高领,都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相近。新娘穿的一件小挂,由送亲队伍中一孩童保管。新娘由舅舅抱进轿子,并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新娘上轿后要哭泣,表示不忍离开家,且要一路啼哭,直至进洞房。
新娘进入男方家大门之前,要烧喜神纸,进入大门后要劝新娘停止哭泣,进入洞房后要揭去新娘的黑头巾,并供到堂屋中。吃饭时让新娘在洞房内吃独席,由新郎为新娘添饭。当晚,姑娘和小伙子要来庆贺,家里一片欢笑声和歌声。
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到女方家回门,同时在女方家拜天地和祖先,岳父母同时给新郎一个银镯子。从女方家返回男方家的路上,不管碰到什么人,新婚夫妇都要作揖。返回男方家后,他们还要拜天地和祖先。
第三天去上祖坟。新婚夫妇在姑娘和小伙子的陪伴下,挑着猪头等供品和食品去上男女双方家的祖坟。回来后,新娘烧火,新郎挑水,给长辈和同伴烧洗脚水。婚礼至此即告结束。
婚后7天内,新娘不能回娘家,也不能到其他地方住宿。历史上,蒙古族有男子可以另娶,而原配妻子却不能改嫁的习俗。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已成新风,但蒙古族的离婚率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