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专电波兰15日起开始实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法令。依据该法令,医疗单位、中小学校、儿童娱乐场所、火车站、机场、公共电汽车、公共文化场所、体育运动场馆严禁吸烟。
法令规定,餐馆、工作场所、大学和旅馆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立专门吸烟区;在禁烟场所吸烟者将被处罚金500兹罗提(约合175美元);禁烟场所的单位法人或管理者如不张贴相关提示的传单,将被处罚金2000兹罗提(约合700美元)。
对于这一禁烟令,一些民众表示欢迎,但反对者认为禁令过于严厉。
2009年一项调查显示,波兰全国3800多万人口中,吸烟者有900万。44%和34%的波兰人在家中和在工作场所被动吸烟。